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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招标57万余台终端 两重利好转机IPTV

作者:雷中辉 时间:2008-06-1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收藏

  国务院“一号文”辩证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84468.htm

  有业界人士表示,为运营商发展业务提供了新的动力,而系统与广电系统就发展的博弈突破,则为发展创造了外部环境。

  据记者了解,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IPTV由热转冷的重要原因在于该业务与广电系统推动的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存在利益博弈,遭到一些地方广电运营商的阻挠。2005年底,福建泉州广电就以一纸措施严厉的《通告》叫停上海文广与中国正在泉州推广的IPTV业务,而在此后不久的2006年1月10日,浙江广电也发出了类似通告,叫停了浙江省内的IPTV业务。

  但是,在最近一段时间,IPTV的产业环境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政策坚冰在悄然消融。

  今年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下称国务院“1号文”),明确表示“鼓励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该文件的下发从政策层面上改变了电信和广电互不进入的规则,而是对等发展,互相进入。这一政策对于推动电信和广电的融合带来新的思路。

  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新媒体产业论坛”上,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互联网与增值业务部经理杨炳丰就表示,网络的发展和融合是IPTV发展的基础,单一功能的网络开始逐步走向融合,逐步形成针对包括语音、数据、视频等在内的全业务提供能力;融合后的网络将具备协同的业务平台,提供统一的业务。

  易观国际分析师李瑞祥认为,在广电和电信融合、无线和有线相融合、电视和电脑手机等终端相融合的新趋势下,IPTV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而在国务院“1号文”的新精神下,中国电信可以从IPTV的内容和牌照入手,与各级电视台展开内容授权谈判,以解决IPTV内容牌照问题,消除IPTV发展的最大障碍。

 “艰难前路”

  不过,李瑞祥仍然认为,国务院“1号文”更多是站在广电业务发展的立场,并没有涉及到电信本身业务的发展思路,对于IPTV最关键的内容和监管要素更是没有涉及,而这正是电信企业发展IPTV的一个关键所在。在这种情况下,电信系统发展IPTV业务的内容瓶颈并没有完全解决,未来不排除仍然存在争议的可能。

  另外,IPTV业务本身的商业模式也还在探讨之中。美国研究咨询公司Strategy Eye Digital Media(数字媒体公司)就向业界发布警告称,指望推出盈利的IPTV服务的电信公司,将面临“前面的艰难路程”。

  该咨询公司的分析师Bosnjak认为,IPTV商业模式的赢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运营商正在尽最大努力试验更多的结合和商业模式,以便找出最管用的东西。

  而上文提及的广电蓝皮书中也同样认为,IPTV在国内的发展也存在三大问题:部分省市广电单位对合作发展IPTV业务仍然存在抵触情绪;互联网版权混乱以及免费视频网站对IPTV内容价值带来较大压力;以及目前IPTV覆盖的地区仍然太少,用户规模有限,产业特点和盈利前景无法得到体现。

  该广电蓝皮书认为,IPTV起步阶段的目标定位在城市高端人群,决定了IPTV要在未来取得长足发展需要从一、二线城市入手。但是国内一、二线城市数字电视转化进程同样进展很快,IPTV面临的对手异常强大,目前全国有已经转换数字电视的用户2600多万。

  另外,不久前“中星9号”直播卫星成功发射升空,未来就主要成为农村和偏远地区数字电视的覆盖网络,这也对IPTV在这类市场的生存提出了挑战。

  “IPTV肯定不是未来新媒体业务发展道路上的独角戏。”何宝宏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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