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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还是商业:运营商改革路在何方?

作者: 时间:2015-09-16 来源:网易科技 收藏

  电信专家项立刚认为,电信肯定是商业类企业。“每年上千亿的利润对国资委来说是个不小的贡献,如果划分到公益类,利润最起码要减少10%-20%,这么大的利润缺口谁来补?国资委不会干的。”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280185.htm

  野村综研(上海)电信行业研究副总监陶旭骏也向网易科技表示,如果电信被划分为公益类企业,没有竞争,那么就没有后续网络技术演进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动力。

  网业分离再次提上日程

  《指导意见》中还提到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此话引起了业界对网业分离的再次讨论。网业分离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尤其是在铁塔公司成立之时,被认为是我国迈向网业分离的第一步。

  所谓网业分离,是指将骨干网、接入网等具有公共性质的基础网络交由政府企业垄断经营,数据业务等竞争性业务由社会企业运营,实行自由竞争,同时业务运营商向网络经营者支付接入费用。

  采用网业分离,可以有效减少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不过,项立刚认为,这一观点只是研究人员的闭门造车,网业分离在国际上还没有成功案例,而且实行网业分离只会造成网络建设的垄断,这不利于电信市场的充分竞争,这也与国企改革的方向相左。

  对此,付亮认为网业分离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因为运营商基础网络已经有了充分市场竞争,不存在自然垄断。“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无线竞争格局已初步形成,且已通过移动转售和宽带牌照向民间资本开放。只需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政策,促进竞争局面更加有效即可。”付亮认为。

  重点在引入非国有资本?

  电信领域从业者表示,此次国企改革涉及到电信领域的不在于定位,而主要在于与非国有资本合作层面,这意味着电信仍是商业类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在引入非国有资本投资上,电信领域已经向民间资本开放,实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引入虚商;同时开放宽带接入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运营。据了解,我国固定宽带市场今年将引入民资100亿元。

  电信行业在国有企业中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有竞争才有进步,期待民间资本进入给电信行业带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竞争,从而惠及消费者,真正实现“提速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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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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