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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专利,先把马步扎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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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07-03-15 来源: 收藏
  获得权不如获得稳定的权重要,因为权需要经得住各种现有技术的考验。存在缺陷的专利,可能会在官司中被判无效。因此,专利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很好利用它的人才能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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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最引人注目的专利案件要数SigmaTel和珠海炬力的MP3芯片知识产权官司。这场让人神经紧绷的专利官司从美国打到中国,不禁让人想起数年前中国DVD专利案。由于中国DVD制造厂商当DVD机已经大批量生产,市场迅速扩大的时候,开始征收每台出口的DVD机高达数十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极大抬高了成本,以至于对当时的DVD厂商产生了致命的打击。可是,如果当时对专利的了解再多一些,我们就不用交这么高的专利使用费……

  上面数十美元的专利使用费,不是一项专利的费用,而是几十项、甚至上百项专利一共需要缴纳的费用。这些分别涉及DVD机不同方面的专利总和又称作专利池,专利池中的专利可能分别属于不同的公司。这些公司之间可以通过互相授权的方式免费使用该专利池中其它公司的专利。但是,别的未经授权的公司使用专利池中的技术制造DVD机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专利使用费。这种对他人的劳动做出报偿是合理的。问题在于,我们是否需要对所有
专利付费?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一些较早申请的专利已经到期,该专利就可以被任何人免费使用,这种问题比较容易被发现。另外,专利只在申请的国家有效,换句话说对于其它国家生产该专利产品只要不销往申请专利的国家就不用缴纳专利费用,但是,一般很有市场前景的专利都会在很多国家同时申请专利,特别是那些相关市场很大的国家。此外,还有一些专利的稳定性不高,也就是,我们可以在专利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的已有技术中找到类似的方案,如果找到了,可以提起该专利无效的诉讼,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很多专利官司的原因。另外,在不同的地区专利保护有一定的倾向性,倾向于保护本地的公司,所以许多公司都希望能够在最利于自己的地区打官司。上面虽然是一些基本专利知识,可是当年DVD厂商由于缺少相关知识而交了不少“学费”。

  文章开头提到的MP3专利案之所以让人神经紧绷,原因是我们担心这也许只是今后一系列MP3专利官司的开始,我不希望中国厂商在MP3或其它领域重蹈DVD专利覆辙。炬力至少在重视专利投入方面做得很好:中国专利局网站上可以查到炬力已申请的专利数量有15件(包括授权1件),据说其正在准备申请的专利更有34件。虽然数量上多不代表质量,但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表明大家开始关注专利权的保护。如何对专利进行保护更体现在对现有专利的了解。例如,在做产品研发之前,先了解相关领域的中国和国外的已经公开的专利非常重要,这样既可以避免研发方向的错误,又能够在理解别人发明的核心之后了解自己可以努力的方向,如果能够在这基础之上对自己的研发有所启迪,另辟蹊径或者有所改进,这些改进、或独创的地方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这样看来,专利并非很悬,而是一种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手段。此外,更重要的一个认识是,获得专利权不如获得稳定的专利权重要,也就是专利权需要经得住各种现有技术的考验。存在缺陷的专利,可能会在官司中被判无效。因此,专利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很好利用它的人才能从中获利。

  读一篇闪烁着灵感的专利报告可能比读数十篇论文更有价值,建议大家没事多读读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公开的专利可能获得授权也可能最终没有获得专利权,但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公开说明书的内容,并可以在中国(www.sipo.gov.cn)、美国(www.uspto.gov)、欧洲(ep.espacenet.com)等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网站上查询到。随着对专利的认识不断加深,去年出现的“一次性电池充电事件”就能被避免。该事件是因为大众对于获得专利权的产品盲目信任,以为只要是专利就肯定能盈利。实际上,专利审查只保证该方案:第一,是否能够实现(专利局并不拿来实际的产品测试,而是从原理上判断是否可行和具有声称的效果)。第二,与申请日之前的技术方案相比不同。第三,有一定创造性。由此,我更倾向于把专利看作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否真的具有商业价值还有待市场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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