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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电董事长接到罚单后不服欲提行政诉讼

作者: 时间:2005-04-30 来源: 收藏
联华电子董事会主席曹兴诚因涉嫌未经批准在内地投资而面临着台湾当局的罚款。本月初,曹兴诚被台湾“金融监管委员会”罚款新台币300万元,理由是同内地芯片厂商和舰科技有着经济上的往来。曹兴诚表示不服从判决,并将提起行政诉讼。

  台湾“金融监管委员会”指控曹兴诚没有及时报告联华电子同和舰科技之间的联系 ,同时今年3月联华电子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也与和舰科技有关。曹兴诚承认联华电子曾向和舰科技提供过技术上的帮助,但否认曾对这家创办于2001年11月的芯片厂商进行过投资。按照台湾当局的规定,台湾厂商要在内地科技领域进行投资,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曹兴诚就此表示:“我将提起行政诉讼以证明我的清白。”

  曹兴诚提交的行政诉讼将由台湾“高等行政法院”负责审理,而如果败诉,他还可以向台湾“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曹兴诚表示:“没有联华电子的帮助,和舰科技仍然可以建立并发展。”他同时称,联华电子同和舰科技建立合作关系主要是为了自身在内地市场的发展,而不是让和舰科技受益。

  此前有报道称,为了限制台湾厂商未经批准向内地销售高科技产品,台湾当局计划加大罚款力度。曹兴诚认为,如果台湾当局限制台湾高科技企业对内地投资,海外投资和人才可能会迅速流失。根据台湾当局正在讨论的一项议案,如果个人或企业被发现未经批准向内地销售敏感技术,将被处以最高新台币3000万元的罚款,这一数额是当前罚款上限的三倍。此外,再犯者将面临最长十年零六个月的牢狱之灾。

  2002年3月,台湾当局有条件的取消了在内地投资8英寸晶圆厂的限制,但到目前为止,只有联华电子的最主要竞争对手台积电获得了批准。



关键词:联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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