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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专利筹码不足 国内厂商亟待自主创新

作者:梁靓 胡洪森 时间:2008-06-27 来源:中国电子报 收藏

  5.杜比公司的音频AAC(一种专为声音数据设计的文件压缩格式)技术,拥有220件核心专利技术,收费为每台2美元左右。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84886.htm

  6.日本船井电子公司拥有500件数字电视核心技术,收费不详,估计每台2美元左右,该技术由汤姆逊许可公司转让过来。

  7.MPEG—LA的MPEG—2的视频压缩技术,涉及795件核心专利技术,每台收费2.5美元(24个专利人,57个国家持有)。

  8.美国Lucent公司ATSC技术,收费为每台1美元。

  9.美国Zenith公司V—chip技术,收费为每台2.5美元。

  10.加拿大TRI—Vision公司V—chip技术,收费为每台1.25美元,此专利是模拟电视和数字电视都需要的技术,其专利费在模拟时代就已开始收取。

  11.CUARDIAMEDIA公司的V—chip技术,收费为每台1美元。

  以上各项专利总计收费23美元左右,但是,还有些是没有算在其中的。例如美国Sun公司收取数字电视中间件费用等等。

 其他零部件采用“打包”方式

  据记者了解,由于的面板以及核心技术均掌握在外资厂商手里,所以很多国内厂商都是以“面板+专利”打包的形式进行购买的。电子科技集团第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刘全恩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说:“除之外,很多的专利都是跟面板打包交易的。”

  “设计比较简单,专利费一般都是打包买的,买一个屏回来,类似一些电路都已经做好了,厂商只是拿过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北京顾能市场调研中心总经理郑晖曾向记者表示,“因为电视机只是一个显示终端,跟DVD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所谓的转换方式和播放方式不是一个专利性的问题。中国现在在做自己的标准,也是为了避免专利侵权的情况。”

  但在采访时,记者发现“打包”出售并不能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反而使厂商陷入更大的陷阱。

  梁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如今,专利费并不完全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在法律上,专利权人是专利的拥有者,他们在卖出芯片时的费用应该包含着专利的费用。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签合同时并没有把专利费包含在芯片的费用里,这为将来专利费的收取埋下了祸根。”

  据了解,目前关于合同中专利费的问题是十分混乱的。有些合同中会明确表示购买的芯片中包含专利费,而有些合同中则没有提及。

  实际上,很多厂商在谈判时并不是因为疏忽而没有纳入专利费问题,更多的是因为在谈判中没有掌握话语权。由于没有核心的专利技术,很多厂商在谈判时并没有足够的交易筹码,所以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的条件。

 自主创新克服专利困惑

  在谈到国内厂商的出路时,被采访者都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只有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能真正让企业占据主动。”

  其实,早在一年前,中国厂商已有动作。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熊猫、西湖、新科、万利达、夏新等13家中国彩电企业共同出资的深圳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彩联”)已经正式挂牌成立,其建立的专利池中共有400多项专利。

  但是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彩联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由于中国彩电企业目前在数字电视技术上获得的专利,有相当一部分和外观、工业设计联系在一起,而真正的核心技术专利相对很少,所以我们在专利互免的问题上没有足够的筹码。”

  据记者观察,目前大多国内厂商都在致力于自主研发项目,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但是我们在面板、信源、等方面的专利仍少之又少。可喜的是,近期整机厂商向上游的发展会稍微缓解这一被动的局面,而长虹投资60亿元的虹欧等离子屏项目也将会为我们国内厂商增加更多的话语权。

  对此,梁军告诉记者:“自主创新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路径,但是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国内厂商还面临着资金不足、人员匮乏等问题,这条路上还充满了困难。”他继续说,“而现在一些企业正在计划收购一些规模较小但是又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公司,这种方法是目前可行性比较强的一种方法,它也可以有效地使企业用低成本获得更多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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