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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手机电视崛起中的新兴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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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信世界 时间:2006-07-15 来源: 收藏

一、的实现方式

所谓“”,是指利用移动终端为用户提供视频资讯服务的业务,技术上有两种实现方式。一种是基于GPRS、EDGE、CDMA1x以及未来的3G等移动通信,通过流媒体方

式提供多点对多点视频传送业务。其优点是可以交互,用户管理和计费机制完善,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视频节目的定制和互动操作;缺点是带宽资源受限、接收质量不高、使用费用昂贵。另一种是利用数字广播电视(包括卫星广播电视网),通过广播方式提供的点对多点视频传送业务。其优势是成本低、质量好、性价比高;缺点是不能交互。

二、的主要标准

目前,手机电视的技术标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广播方式的,主要有欧盟的DVB-H、韩国的T-DMB、日韩的S-DMB、美国高通公司的MediaFLO、日本的ISDB-T;另一类是基于交互方式的,包括基于地面蜂窝(GSM/UMTS)的MBMS、与CDMA对应的BCMCS等。

DVB-H是通过地面数字广播网络向便携/手持终端提供多媒体业务的传输标准,是DVB-T标准的扩展应用。与DVB-T相比,DVB-H终端具有更低的功耗,移动接收和抗干扰性能更为优越,因此该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手持计算机等小型便携设备通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网络接收信号。

T-DMB是在Eureka147DAB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音视频编码方案和附加信道保护而形成的。该系统采用Ⅲ波段或者L波段,非常适合车载接收和高速移动接收。

S-DMB也是在S-DAB的基础上通过添加音视频编码方案改进而来。S-DMB系统采用卫星传输方式,可以覆盖较大的范围和地区,但对城市地区卫星信号覆盖不理想的地方,需要通过增加补点发射机的方式实现全方位覆盖。

MediaFLO是由美国高通公司借鉴前几种系统的优点,并结合自己在CDMA、3G领域开发的相关经验,针对移动运营商开发的一种全新的广播系统。该系统由FLO技术和MediaFLO媒体分发系统(NDS)两部分组成。系统可以通过3G网络向点播用户提供独特内容,也可以通过FLO网络向广播用户提供共享内容,两个网络采用同一用户终端。

ISDB-T是日本的DiBEG(DigitalBroadcastingExpertsGroup 数字广播专家组)制订的数字广播系统标准,它可以通过标准化的复用方案在一个普通的传输信道上发送各种不同种类的信号,具有柔软性、扩展性、共通性等特点,可以灵活地集成和发送多节目的电视和其它数据业务。

MBMS/BCMCS是在移动通信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在内容源和GGSN(网关GSM支持节点)之间增加广播/组播服务中心(BM-SC)、在核心网络增加广播/组播路由、改造空中接口载波等措施,以提供广播/组播服务,其网络和手机系统的一体化程度最高,但是核心网络最复杂、节目容量最小只适合传输视频片断。

我国广电总局最近公布的“30~3000MHz地面数字音频广播系统”标准,叫DAB标准。DAB标准适用于在30~3000MHz频段内,向移动、便携和固定接收机传送高质量数字音频节目和数据业务。该标准与DMB手机电视标准有一定关系。有望在下半年发布的国内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也可以开展手机电视业务,如果这一标准出台,那么真正实现了手机电视标准的国产化。

三、手机电视的运营模式

由于技术、标准、市场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手机电视目前还处在试验阶段,但已经出现了以下三种运营雏形:一是移动通信运营商主导模式,这种模式采用流媒体技术,通过在线或下载方式收看。移动通信运营商主导运营平台、广电部门或其它节目制作公司仅作为一个内容提供商与其合作。二是广电运营商主导模式,这种模式采用数字广播技术,通过直播方式收看,广电部门主导运营,移动运营商提供用户管理和收费机制。三是广电运营商独立运营模式,这种模式相当于把手机作为移动电视的一种接收终端,运营商靠广告获取回报。

四、国外手机电视业务的进展

基于DVB-H的手机电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在欧洲得到广泛开展。诺基亚、英特尔、摩托罗拉、德州仪器和CrownCastleInternational已经结盟支持DVB-H标准。目前正在进行的最大的试验性项目有西欧的InstinctProject,法国TDF集团在芬兰进行的FinPilot计划,另一个移动广播整合(BMCO)计划正在柏林进行。所有试验参加者的共同目标是在2006年6月在德国举行的“FIFA世界杯2006”中让用户通过手机观看足球比赛。在世界杯期间,手机电视着实让用户得到进一步了解。

韩国正在大力推动的手机电视业务是利用卫星和移动网络向公众传送视频和音频节目的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DMB)。韩国电信公司SKTelecom为推广手机电视业务,专门建立了一个新的合资企业TU媒体公司。韩国电信公司SKTelecom和日本移动广播公司MBC于2004年3月13日联合发射了全球第一颗移动电话电视广播通信卫星——MD-Salt1。开办数字多媒体广播等新媒体服务正成为韩国电视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韩国卫星的S-DMB收费一个月15美金,用户数已经达到30万。但韩国的市场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用户购买手机电视服务的时候预交了一年的收视费,但是很多人到期后不再交钱,感觉新鲜劲已过,还是收看传统电视方便。手机电视是个市场行为,从韩国的情况来看,手机电视还要经过一两年的冷静观察。

美国的高通公司正在利用通过拍卖获得的全美6~700MHz频段的带宽使用权开展手机电视业务,并为此投入8亿美元建立自己的网络。2005年12月,高通公司和运营商VerizonWireless公司对外宣布两家将携手合作共同推出基于MediaFLO技术的手机电视服务。运营商Sprint在2004年就已推出手机电视业务,至今已有数十万用户通过其手机观看直播新闻、体育节目和其它短片。美国最大的移动电话公司Cingular在2005年2月初推出了月租费为9.99美元的手机电视服务套餐,订户可以通过这个套餐观看22个频道的电视节目。

日本的移动运营商NTTDoCoMo和KDDI从2003年开始就推出了各自的手机电视服务计划。NTTDoCoMo在2005年12月以1.77亿美元收购富士电视台77000股或2.6%的股份,合作开发手机电视服务市场。KDDI和日本广播协会(NHK)分别于2003年5月和2004年5月开发了两款数字电视手机。2005年12月KDDI公司宣布与美国高通公司合作建立公司开发手机广播电视服务,计划于2007年发布手机电视服务。

五、国内手机电视试验进展情况

2005年以来,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先后推出基于蜂窝移动网络的手机电视业务,在我国广州、四川、苏州、北京等地逐步推进。2005年3月底,广州移动向全球通GPRS用户提供了手机电视业务。中国联通与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央视4套、央视9套以及凤凰资讯台等12个电视频道联手推出了手机视频服务。今年6月8日,中国移动正式宣布收购凤凰卫视19.9%股份,双方将在移动增值服务领域,在以方式提供传媒内容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合作开发产品和服务。该类手机电视业务的费用暂时按流量来收取,中国移动收费标准约为每小时100元,中国联通收费标准约为每小时135元。

2004年6月,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成立上海东方龙移动信息有限公司,负责手机电视的内容集成和节目编辑制作以及相关的增值业务运营、市场推广等具体工作。2005年3月22日,SMG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手机电视全国集成运营许可。2005年5月13日,SMG与中国移动达成战略合作。2005年9月28日,SMG手机电视全网业务正式上线运行。东方龙提供电视节目的转播和在线点播两种服务方式。试商用阶段,东方龙的内容服务费是10元包月的信息费,中国移动WAP业务的包月费用是20元,共向用户收取每月30元的费用,数据流量费另付。

2005年11月,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与东方明珠投资2亿元成立合资公司运营数字多媒体广播(DMB)手机电视项目,该项目是通过广播的方式直接将节目信号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该项目计划采取包月收费模式收取手机电视费用,每月为30元。世界杯前夕,上海DMB手机电视业务已经试播。今年以来,北京的悦龙传媒已建立DMB试验系统,在北京的部分地区通过特制手机已经可以收看到手机电视信号;南方传媒集团也已经做好试播DMB手机电视的准备。

以上两种手机电视业务运营情况目前都还不是很清晰。上海东方龙运营已经两年,状况不甚理想。据一家投资公司介绍,他们专为东方龙提供了一档视频节目,几个月过去了,点播累计量也就几十秒钟。笔者周围有许多拥有音视频功能的手机用户,似乎更愿意通过互联网给手机下载音视频节目,不愿意直接上移动网点击。资费昂贵应该是最大障碍。上海、北京、广东的DMB手机电视尚在试验中,有多少用户支持还需要等待。

六、我国手机电视发展的几点思考

1.对手机电视的发展应全面规划

目前,国际相关机构对手机电视的发展普遍看好。由诺基亚和Vodafone在德国进行的试验表明,有80%的用户对手机电视感兴趣;在芬兰、英国、西班牙等地,用户对手机电视的认同度也分别达到58%、83%和70%。市场调研公司Yankee公司估计,到2008年美国手机电视用户将超过1000万。韩国TUMedia公司预计,到2006年,S-DMB用户数可以达到200万,到2010年可以达到800万。ITM公司估计,到2010年,全球将有1.25亿移动电话用户使用手机电视服务,约占整体用户数的5%。

国内移动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对手机电视的发展也均寄予厚望。但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也使手机电视的发展呈现诸多不确定性。这些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消费昂贵,包括手机价高、资费昂贵、眼球昂贵。二是内容构成趋于同质化,由于内容供应商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将延续着与传统电视“同质内容”的现状;三是媒介品种繁荣带来的新制约,当今的受众已处在媒体过剩、媒体无所不在的时代,静止与移动同样地接受传播,同样地被媒介浸染着;四是技术的成熟性问题,包括网络传输速率、电池寿命短、终端小型化、手机支持流媒体的格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加强战略研究,加强规划和政策制定,推动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

2.应努力缓解标准缺失之痛

中国一些核心标准的缺失一直是中国电子产品界的难言之隐,数年前的VCD、DVD标准之争已让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吃尽了苦头。在手机电视方面,由于没有中国标准的贡献,未来很可能又是外国标准横行,不得不向欧美设备商交付昂贵的专利费。作为政府决策方也面临两难境地,等待国内标准出台将很可能错过发展机遇期,及时启动又不得不陷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应该讲,我国政府对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视,在3G方面有中国自己的TD-SCDMA标准,在音视频编码方面AVS已确定为国家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也有望在今年出台。但国产标准的产业化进程总是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使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产品在性价比上还不如国外产品。解决我国标准问题应有创新的思路和机制:一方面应该力争使我国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或成为国际标准的一部分,国际标准中只要有我国标准的参与,专利费上就会节省很多;另一方面应该将标准制定从政府主导逐步向企业主导过渡,实现企业做大做强与标准制定的良性互动。

3.应推动产业部门真诚合作

移动运营商与广电部门一方是终端和电信通道的控制者,一方是音视频内容的提供者,二者都是手机电视业务所必须的,这注定了手机电视业务领域将存在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的博弈。事实上,无论是基于移动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还是基于无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广播手机电视,都需要广电与电信的合作。从政策层面讲,广电部门握有手机电视运营牌照和手机电视节目版权,而移动运营商掌握着承载手机电视业务的移动网络,目前两大行业互相不能进入,惟有二者合作,手机电视才能开展起来。从业务层面讲,移动运营商开展流媒体手机电视业务,需要广电部门内容的支持;广电部门推出的广播手机电视尽管不需要通过电信网络来传输电视信号,但仍然需要借助运营商提供手机用户管理系统,来完善业务计费、客服维护服务等功能。从用户需求讲,用户既需要廉价的、高质的广播式服务,也需要个性化的、价格可以承受的交互式服务,这两种服务应该是通过一种途径来提供。从运营环境讲,手机电视比IPTV的环境要好得多,IPTV与模拟有线电视存在竞争,与有线数字电视也存在竞争,而手机电视是一片全新的天地,不同的技术实现方式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两大部门在手机电视业务上既有合作的基础,也有合作的必要。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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