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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正式商用的美丽与哀愁

作者: 时间:2008-03-03 来源:我爱研发网 收藏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79440.htm

产业化的受益者不只是广电和电信,它将催生一个巨大的新兴产业,然而,广电和电信的“各自为政”以及高昂的成本也使这个新兴产业的商用前景充满变数。

  “试一试,用手机看电视。”这是近日出现在CCTV-2上的一句广告语,广告中,几位知名主持人各持一款宽屏智能手机,向观众介绍用手机看电视的好处。

离我们近在咫尺,中国已向世界承诺2008年北京奥运会正式开始商用。作为一种“三网”(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融合的新媒体,的诞生不过短短四年,但起步较早的欧美、日韩等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并且用户数量正在成倍增长。而在国内,3G时代的临近催生了手机电视的巨大商机。

  也正是看到了这样的市场潜力,近两年来,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一直在争夺手机电视话语权。其实,手机电视产业化的受益者不只是广电和电信,它将催生一个巨大的新兴产业,然而,广电和电信的“各自为政”以及高昂的成本也使这个新兴产业的商用前景充满变数。

  产业链上的商机

  2007年的一个IT博览会上,信产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丁文武表示,一旦移动电视产业启动,对于电视节目的增值、细化以及下游的电视手机研发和制造,必将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

  事实上,这条产业链上不只有广电和电信,还包括芯片制造商、节目内容提供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等等,而相关的软件设计、技术专利申请都可能产生新的商机。

  在国内市场上,诺基亚、索尼爱立信、摩托罗拉等国际厂商早已经先后推出基于不同标准的多款电视手机产品,国内终端厂商联想、中兴、华旗资讯、摩托罗拉、UT斯达康、长虹、德信无线等也都加入到手机电视的大军中。凌讯科技公司推出了可量产的DMMB-W芯片,新岸线公司也推出了编号为NF9001的手机电视专用芯片。现在,已经获得国家标准委员会关于手机电视国家标准“提名”的国产标准包括:广科院的CMMB、清华的DMMB、北京新岸线公司的TMMB、华为的CMB和中国标准化协会的CDMB等,基于这些标准的芯片及移动终端产品也纷纷诞生。

  而除了广电之外,传统的SP、CP都可能成为手机电视的内容提供商。由于手机电视业务中含有大量的流媒体视频内容应用,通过移动运营商为手机电视用户们提供丰富多彩的视频片段,将是传统SP、CP们大展拳脚的方向。视频网站的领头羊YouTube已经计划为美国部分手机用户发送精选的十大最流行视频片段,众多以YouTube为榜样的视频网站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此外,手机电视还拓展了广告商的营销渠道,手机电视节目将成为手机广告的重要载体,根据用户个性信息,手机电视还可以针对用户需求配对广告。同时,由于用户能够参与互动,手机电视还可以针对性推出更多类似“超级女声”的交互式电视节目,而用户的介入也将产生付费节目等增值业务。

 双重障碍

  尽管前景广阔,但手机电视的商用并非一条坦途。

  2007年岁末,正在进行中的手机电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被迎头浇了一盆冷水:国家标准委员会原定于2007年11月14日开始手机电视的国家标准测试,国家广电总局的方案却突然缺席,与此同时,原本担当评委机构之一的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也拒绝参加,导致标准的制定暂时搁浅。

  广电此次给标准制定工作施压,无非是希望广电的标准能胜出,从而掌握主动权。电信行业掌握着移动终端,而广电则拥有大量节目内容,在关键性的手机电视标准问题上,信息产业部与广电总局一直未能达成共识。而这种内容与渠道脱节的情况,也使得移动运营商及广电机构“各自为政”,打造各自的手机电视业务运营模式,这在某种程度上延缓了手机电视的商用进程。

  其实,在欧美、韩日等通讯技术发达、3G建设领先的国家,已经形成两种不同的手机电视商业模式。比如韩国的SK电讯公司(SKT)负责提供手机网络平台,而广播服务商采用卫星网络实现手机电视内容的输送,为手机电视提供电视、电台共40个频道的节目;美国的Sprint则是移动运营商和SP合作模式的代表,Sprint主要负责网络的优化建设、计费、用户认证等,而SP则提供MSNBC、ABC等广播电台的节目;此外,日本也普遍采用移动运营商和电视台合作的形式,但电视台在产业链中的地位更加强势,即移动运营商提供终端网络,而电视台提供免费内容并运营网络。可以看出,无论广电还是电信主导,二者的合作都是不可避免的。

  现在,中国移动已经加强了与内容提供商的合作,先后与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达成合作协议,2006年还收购了凤凰卫视19.9%的股权,尽管已经做出了合作的尝试,但两者目前仍没有真正实现业务融合。如果2008年手机电视的归属权依然不能确定,融合的路会更加艰难。

  除此之外,资费问题也是影响手机电视普及的关键。如果以移动网络的传输速率来传送电视节目,并按照数据业务流量计费方式来收取费用,按照现有的资费方式,要看手机电视,至少要付两笔费用,一是手机上网的流量费用,二是支付给节目内容提供商的费用,这种高昂的增值服务费用并不是当下多数手机用户所能承受的。而且,移动终端的成本也是问题,手机电视业务的承载终端必须是配置较高的智能手机,而该类手机的市场价格普遍较高,新上市机型的平均价格在3000元以上。另外,现有终端多采用锂电池,电池容量大约仅可支持2小时以内的手机电视业务,手机电视将影响到用户的正常通话。对于庞大的手机用户群来说,究竟能有多少用户会专为一项昂贵的业务而更换已有的手机还很难预料。从全球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经验来看,只有在某些功能成为移动终端的标准配置之后,这些功能支持的业务才会得到广泛的应用,最典型的就是多媒体短信服务(MMS)。当大多数手机都是彩屏并有GPRS功能后,MMS业务才开始成规模增长,手机电视能否普及还是要看终端厂商的态度。



关键词:手机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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