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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电建筑扶持政策再跟踪 象征意义大好戏在后面

作者: 时间:2009-03-31 来源:中投证券 收藏

  政策制定方为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的在于推进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补贴资金应用于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成本的补贴,不同于发改委前期对于风电的并网电价补贴。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92979.htm

  此次政策扶持重点是在经济发达、产业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积极推进屋顶、光伏幕墙等光电建筑一体化(BIPV)示范,大型场馆和写字楼等重点工程中鼓励运用发电。均会得到推广。

  此次补贴不同于前期政府对于风电行业的补贴,前期政府对于新能源行业的补贴主要是在于上网电价、设备采购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此次对于光伏行业的补贴主要是建设成本的补贴。建设成本下降后带来的投资方所需初始投资资金成本减少最终引致度电成本下降。按照我们的测算结果,考虑补贴后度电成本在0.8元/kwh,已经具备经济性。

  前期判断“此次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作为补贴资金来源且补贴资金有限”的说法可能不成立。资金来源为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补贴资金总额尚未确定。前期市场判断将采用发改委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余额2 厘钱/度电作为补贴资金来源,并判断补贴上限为34 亿元。通过沟通,我们判断补贴资金来源是由国务院财政部设立,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且补贴资金总额度尚未确定。具体流程是由省级财政、建设部门对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核查,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然后根据具体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补贴。根据与建筑结合程度、光电产品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具体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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