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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的风采
[quote][b]以下是引用[i]bonebird在2003-12-11 13:56:00[/i]的发言:[/b] N年前农村有个东西叫联防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是负责治安的,结果全是痞子组成 [/quote] 联防队的素质则不敢恭维。 包括派出所,在做农村基层工作时候往往真的在压迫农民。 我弟弟去年考军校,因为一直在校读书,就迟了半年没有申请身份证。 结果军校政审时候,希望镇派出所出个籍贯证明。 结果我那可怜的老爸,一直在派出所坐了一整天,第二天再去坐。 (派出所所长不肯出证明,我老爸以为这样就能感动他的,我后来才知道的,心痛不已)。 后来我给市局长办公室打了个电话(同学是局长秘书),同学挂了个电话过去,疑问: 都是农村孩子,清清白白,出个政治身份证明怕什么。 后来嘛,派出所所长结果亲自给送过来了。 可惜政审期限已过。
[quote][b]以下是引用[i]沧海笑在2003-12-12 9:32:00[/i]的发言:[/b] [quote][b]以下是引用[i]sellen在2003-12-11 13:42:00[/i]的发言:[/b] 支持城管工作! 同情但不支持老大妈。 [/quote] 请你为老大妈指一条生存之路。 我在西安,西安的城管,我觉得很象党形容的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军警,更是一群流氓土匪,还是官办的。 [/quote] 这是一个让人难以取舍的问题。 老大妈的生存并非一要违反城市管理条例呀。 姑且不去谈论城管是否流氓。 作为一个现代城市,如果到处充斥当街摆卖的情况(我立刻想起了电影中清朝的市集),这又是怎样一种无奈呢? 另外,作为城管,身为法律的执行者,严厉甚至无情都不能代表他们有错。 (当然社会上也确实存在部分滥用权力执法过度的非法情况)。 毕竟,法律作为最高的管制条例,都是残酷而无情的。
[quote][b]以下是引用[i]又见炊烟在2003-12-13 11:47:00[/i]的发言:[/b] 城管对于这样的老人能不能有点人情味? [/quote] 估计没有法律会明确允许这样做。 立法委在制定法律时候,态度都是鲜明而坚决的。 因为他们很清楚,再严厉的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都会存在一定人为的弹性空间。 通俗地说,法律一定要写死,而执行时则加入了很多人为的因素(毕竟还是人在执行)。 说回来,城市管理条例不可能明确表示:城管对于当街摆卖的老人要有点人情味。 这不是城市管理条例,这可能是城市收容救济条例。 在说回来,城市管理条例明确表示:坚决禁止任何非法当街摆卖。 在实际执行中并非就是:任何当街摆卖现象都一律禁止,包括老人。 这样想会更清楚:100例非法摆卖,城管很可能仅仅处理了1例,这例恰好就是前面图片那例。 因为事实上确实是这样,随便上街看见的绝大部分都是人情味的城管(大部分小贩都是跑掉的)了。 只是在我们的意识中,对于平淡的事情,我们无法留下任何记忆。 而对于哪怕是仅仅一例的刻骨的事情(如前面图片发生的),我们就肯定刻骨铭心,紧紧抓住不放了。 写得很乱,不知道朋友们都看清楚了没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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