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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抄袭,处罚400万元!

发布人:旺材芯片 时间:2021-12-25 来源:工程师 发布文章
芯片版权和芯片抄袭是众多半导体从业者不能忽视的问题。


你听说过有人“抄袭”芯片吗?近日,南京法院公开了一起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案件,侵权单位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销售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侵权单位被判处罚金400万元。

南京沁恒公司生产的CH340芯片被广泛应用在MCU、MPU、FPGA等嵌入式产品开发、调试过程中,自2011年上市销售以来深受业内人士喜爱,也成为一些企图不劳而获的不法人员眼中的新“财路”。
2016年,某公司销售人员陶某在进行市场调研和推广中发现这款芯片销量大,于是从市场获取正版芯片交予公司负责生产经营等事务的总经理许某。该公司在未获得沁恒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决定反向破解芯片并对外销售,于是委托其他公司对该芯片各层电路布图进行破解,提取GDS文件,再生产掩模工具、生产晶圆、封装,后以该公司某型号芯片名义对外销售。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该公司共销售侵犯沁恒公司著作权的芯片共计830余万个,销售金额人民币730余万元。


2019年因一些客户向原厂反馈质量问题而被发现市场中存在假货,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于2019年底在现场人赃俱获。
据统计,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该公司共销售侵犯沁恒公司著作权的芯片共计830余万个,销售金额人民币730余万元。这是典型的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
法院认为,该公司系专业的芯片从业主体,许某、陶某系专业的芯片从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对芯片行业、芯片市场具有较为充分的了解。两人明知案涉芯片中包含有固化的计算机软件,系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却仍反向抄袭该芯片,侵犯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据此,该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对被告单位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侵权产品。被告单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半导体技术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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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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