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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业期待新政细则出台

—— 推动集成电路发展
作者: 时间:2011-01-19 来源:中国电子报 收藏

  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会议确定了6项政策措施。预计在未来两个季度中,相关实施细则将会出台,之后地方政策也将陆续制定完毕。这样,在今年内,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将执行新的行业扶植政策。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116224.htm

  “18号文”四两拨千斤

  本次出台的鼓励政策措施是为接续2000年我国出台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著名的“18号文”)。“18号文”虽在过去10年的执行中历经坎坷,但对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18号文”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非常显著。“18号文”颁布后,各地政府都不约而同地把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招商引资的最重要抓手,竞相提出各种优惠政策,例如贷款贴息、大量低价土地供应等。同时,各部委也通过扶植项目给予一些集成电路企业一定的实惠,这些都为集成电路行业带来了较为有利的综合发展环境,使集成电路产业在全社会获得了空前的重视,吸引了大批资金和人才资源投向该行业,最终造就该行业的高速增长,并形成了今天我国集成电路的产业布局。

  根据中国行业协会的统计,中国行业销售额从2000年的186.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431亿元,增长近7倍。“18号文”及相关优惠政策中最为有力的举措有二:一是在增值税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实际税负超过3% 的部分退税;二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实行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但这两项政策措施在实际的落实中都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例如,封装测试企业接受委托加工的产品不能视为销售自产产品,故不能享受优惠;虽然有进口成套生产设备等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政策,但对于某些必须进口的材料和部件还要征收近10%的平均关税。尤其是在2005年4月废止了对集成电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再加上之前的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并不顺畅,因此“18号文” 对于集成电路企业来说,所得到的实际扶持并不多。

  企业关注增值税和投融资

  正因为“18号文”在历史上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所经历的优惠条款的变更,使得1月1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获得行业普遍关注。围绕新的6项原则性政策举措,如何在接下来的细则制定上,解决现阶段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瓶颈问题是行业关注的焦点。目前,行业最为关注的焦点有二:一是如何解决增值税优惠问题,二是如何强化投融资支持。

  新政中明确提出“继续实行对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但对于集成电路企业没有明确提出增值税优惠。“对于集成电路企业来说,增值税的优惠关系到企业的‘活’和‘不活’。”一家国内龙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总经理对《中国电子报》记者所言代表了行业企业的呼声。由于集成电路行业是全球性竞争行业,价格透明,成本的比拼几近白热化。有了增值税的优惠,企业可以活得很好,有毛利、有净利;但如果没有,企业的境况就可能逆转为亏损或生存不下去。因此,集成电路企业都关注,在新政没有增值税优惠的情况下,国家会出台什么举措来扶持集成电路企业。

  实际上,“18号文”在2005年废止了增值税优惠后,曾经通过“参照企业的增值税情况,每年给予某些企业一些项目”的方式来予以补贴,但这种方法存在很多问题。“其一,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是拿不到项目的,因此就彻底享受不到优惠;其二,即便是拿到项目的大企业,也不能获得原先增值税优惠的全部额度。”一位企业代表说。而且,项目补贴的方式也带来了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的补贴状况。为此,企业希望在此次新政中,压缩通过项目进行弥补的优惠部分,明确通过市场化渠道公平公开地给予企业相应补贴的举措。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6项政策措施

  •强化投融资支持;

  •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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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IC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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