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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讲机领域与摩托罗拉争斗多年——海能达能否困境重生?

作者:徐硕 时间:2024-04-12 来源:EEPW 收藏

今年4月8日早,A股通信企业发布紧急公告,称公司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临时禁止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100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202404/457552.htm

但在4月7日在官网就挂出了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所出具的法令原文,表示因未遵守法庭要求其退出并撤回其在2022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从而下达蔑视法庭制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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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消息公布,其股市也就同步震荡起来,听持有海能达股票的朋友说,海能达的股票在8日一开盘就跌停了,股民一篇哀嚎,但海能达发文称现在正在全面应对该局面,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但结果如何,现在还没有消息。

其实海能达说正在全面应对,是有据可依的,在美国法院发出判令后,我在各大电商平台搜了一下海能达的产品,发现已经搜不到了,其产品已全面下架,但是第三方的代理商铺仍有部分产品在售,海能达在对讲机领域可谓是龙头企业,如今遭遇如此大的打击,一方面产品禁售导致其销售被强制暂停;另一方面,在此期间每天100万美元罚款,不但金额巨大,且具备持续性打击,没收入的同时仍需面临每天的巨大罚款,其损失可想而知。

其实我相信很多网友刚开始看到消息的时候和我一样是懵的,不知道因为什么?为何突然就一纸禁令,经过翻阅查找资料,我发现整个事情逐渐明朗起来。其实本次案件起源于公司与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这件事可不是近几年的事,而是在7年前的2017年,在2017年3月15日,马来西亚公司作为原告在美国起诉海能达及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并于2018年8 月2日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在我们的固有印象里,对摩托罗拉的印象还停留在手机巨头时代,但其实摩托罗拉在专网领域也是全球一霸,而海能达一直有着“专网小华为”的名号,主营业务覆盖对讲机终端、集群系统等专业无线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在全球专网市场的地位仅次于摩托罗拉。而这次的诉讼也是围绕着涉嫌专利侵权的对讲机设备和系统、相关软件及其组件出口至美国的事项。并且据我了解,海能达与摩托罗拉在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中国等地均存在一系列专利侵权纠纷、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纠纷、反垄断等诉讼事项。其中,摩托罗拉在美国诉公司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案件涉及金额大、耗时长,这也就能解释清楚了。

当时摩托罗拉起诉时称,海能达非法行为得到了三名工程师的协助,他们从公司辞职加入海能达,他们在使用被盗用的摩托罗拉解决方案技术开发海能达的侵权产品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在他们辞职之前的这段时间里,通过一系列严重的虚假陈述和精心策划的非法行为,恶意访问、下载和传输了7000多个与摩托罗拉解决方案技术相关的高度机密文件,包括机密技术、营销、销售、法律和其他类型的商业秘密材料。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海能达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著作权,要求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其侵权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但海能达也不甘示弱,将诉讼战场迁移至中国,在国内起诉摩托罗拉。2017年11月14日,因认为摩托罗拉垄断了成都地铁专用通信市场,海能达将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但此案在两年多后,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018年7月,ITC法官裁定海能达侵犯了四项摩托罗拉专利,并建议根据相应条款对海能达涉及侵权的产品颁布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和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而在同年11月,ITC委员会发布了最终裁决通知,虽然海能达的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拥有的四项专利,但海能达的新一代产品并没有侵犯摩托罗拉的专利,并且可以继续进口至美国并在美国出售。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海能达美国公司、海能达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不过如此巨大的赔偿数量对于海能达来说还是接受不了,因此提出复议赔偿金额,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认可海能达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整体赔偿金额由7.65亿美元调减至5.43亿美元,减少了2.22亿美元。2022年7月,海能达还被要求支付摩托罗拉自2019年7月起的额外商业秘密和版权侵权版税。虽然金额被减免了,但其实还是不少,海能达2023年半年报显示,该案的涉案金额约为47.47亿元。

案件到此应该也就结束了,但为啥裁决完赔偿完还要被禁售?其实上述原因只能算是导火索,更过分的是,在美国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摩托罗拉将以此为基点,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多国法院的禁售令。

但主要的制裁原因是2022年6月,海能达向中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宣告式判决,认定其 H 系列产品未侵犯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版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在2023年2月审理海能达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摩托罗拉公司在2024年4月1日前提供反驳证据。

摩托罗拉认为,这是海能达试图回避北伊利诺伊州地区法院权威的“无理取闹”行为,并要求法官禁止海能达在中国提起诉讼。摩托罗拉还认为,它无法相信深圳法院会保护它作为反驳证据提出的任何商业秘密。其在法庭文件中称:“目前没有任何保障措施可以防止摩托罗拉的商业机密和源代码被不当披露,也不能保证深圳法院会对获取这些材料施加限制,以充分保护摩托罗拉。” 美国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批准了该提议。

由此看来,海能达确实提供不了更多有力证据去佐证其的诉求,并且面对法庭的裁决结果并没有积极的去履行执行,在自己的权益受损的同时更是将股民的利益损害,属于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其实在今年年初,海能达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指出,当前海能达传统涉诉产品已基本停产,H系列产品正全面替代上一代产品,且不受诉讼影响,并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全面推广并获得市场高度认可。但遗憾的是美国法院判令,并未将海能达的H系列产品排除在诉讼影响之外。美国法院判令禁诉的同时,禁止海能达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震慑效果远超普通禁诉令。

至于裁决是否不公平,这个众说纷纭,因为毕竟H系列产品在海能达的报告中指出并未侵权,但依然也未能逃脱禁令,这个我查阅相关资料及法律条款发现,海能达被认定侵权是事实,被裁决侵犯摩托罗拉商业秘密的判决生效,因此是全面性的,并不存在部分侵权,因此如果禁售也就应该是全面的,并且这次的裁决结果是侵犯商业秘密,并不是专利权,即使H系列产品是自研,也逃脱不了相关的制裁,毕竟裁决的公司,并不是某一个产品,所以海能达若真的能积极应对法院判决,还是有望继续将产品销售海外的。

还有一点我认为海能达不太理智,各个国家对于法律的制定及认定范围都不相同,海能达在深圳起诉摩托罗拉,即使中国法律认定其并未侵犯商业秘密,也无法改变美国的判决结果,并且即使现在撤销了在深圳的诉讼,也只能算是积极应对措施,对于后续的结果的改变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最主要的还是要积极履行美国法院的裁决结果,争取早日解决该案。

海能达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海能达总资产约118.5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约65亿元人民币;其在2024年4月9日晚间的市值约72.36亿元人民币。而且,海能达目前的盈利能力比较有限。海能达在2024年1月底公布的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年归母净利润在6000万至9000万元之间。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57亿元。但面对高额的处罚,海能达显然有着不小的财务压力。

海能达的大部分资产应在国内,若摩托罗拉执行海能达在国内的资产,需要向我国法院提交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请,只有在通过我国人民法院审查后方能执行其资产。这不难看出,其实走法律赔偿的角度,在美国的判决要执行在中国的财产,其实还是比较复杂也比较有难度的,我觉得要是能过私下和解赔偿,相信摩托罗拉是愿意放海能达一马的。

虽然海能达在国内的诉讼碰壁,其在海外的部分诉讼却迎来曙光。2023年3月31日,海能达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指出:2022年12月23日澳洲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的结果如下:摩托罗拉起诉的3项专利侵权中,2项专利被判无效,即海能达不侵权;1项专利被认定有效,但海能达于2019年11月后销售的产品不侵权。

2023年4月28日,海能达发布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指出:2023年3月16日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杜塞尔多夫案,2023年4月20日二审审理结束,法院判决海能达胜诉,海能达不构成专利侵权。

随着国家之间产业竞争的加深,我国企业在走向海外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警觉,避免陷入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版权等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漩涡或陷阱,尤其注意不可故意侵权。当然我们也祝愿海能达早日摆脱困境,涅槃重生!




关键词:海能达摩托罗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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