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关于时代民芯|大赛公约
您目前的位置:一般条款
一般条款

竞赛规则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获奖者将于2010年4月10日或之前选出。主办单位将在合理时间内联系获奖者安排奖金(品)的发放。主办单位可以选择以任何合理方式支付奖金,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派人送达。

获奖者应于通知后14天之内,以主办单位指定的方式答复(如回邮信封或电子邮件)。如未在上述时间内回应,主办单位会再次确认。如果经过再次确认仍无答复,视为放弃奖金,主办单位可自由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将奖金转授给主办单位选择的另一获奖作品。
如果主办单位选择发送奖金,将由主办单位支付所有运费。奖金送达获奖者地址后,就认为主办单位已将奖金颁发给获奖者,获奖者将对奖金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参赛者须确认所有通讯方式正确无误,如果因为通讯方式错误导致奖金未能送达或视为放弃,应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除上述外,主办单位保留在以下情况下追回已发放奖金的权利,如事后发现获奖人违反本办法内任一规定等,参赛者同意立即无条件返还。所有税负,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和本地税负,由获奖者本人负责。对申请材料的丢失或地址错误,本单位概不负责。
所有奖金的支付和分发完全由主办单位负责。获奖者同意,签署竞赛申请表格就表示宣誓自己具备竞赛资格并同意此处所述条款。参赛者还同意,主办单位无须对奖金送达的延迟负责。

所有评审决定都是最终决定,不接受复审或质疑。

参赛者参赛即表明免除北京时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商、主办服务方一切和使用此处授予奖金相关的责任,同意遵守此处所述规则,同意将来为市场营销目的使用他们的姓名、联系信息时无需另外补偿或要求。参赛者参赛即表示确认所提交的竞赛作品为原创,不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参赛者已取得产权所有者的书面合法使用许可。

主办单位不对错误或不准确的申请信息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电话网络、计算机设备、软件或以上任意组合的技术故障、人为误差、数据传输丢失/延迟、疏忽、中断、删除、缺陷、线路故障,申请材料被篡改,或电子邮件寄送或邮寄的申请材料字迹模糊、晚到、丢失或地址错误。

主办单位保留在以下情况下取消、终止、修改或延缓本次竞赛的权利而不负任何责任:发现欺诈或任何其他损害或影响本次活动的管理、公正性、信誉或正确执行,且超出主办单位控制范围的因素。

在提交任何设计、概念、作品之前申请专利或任何知识产权保护,考虑找出任何设计的独特或私有方面,是参赛者的责任。设计属于参赛者的知识产权。提交的所有材料为主办单位的财产。 所有参赛者都授予北京时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在世界范围内不可撤销、免版税、非排他性、永久的许可,并再授权对参赛者提交的任何竞赛作品信息可以印刷、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出版或以作品展示、文章、应用笔记或技术简报形式发布。如果参赛者的文章被选择出版,则参赛者同意如果出版前需要修改,将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修改文章或让主办单位修改文章。

无论法律条款是否冲突,本竞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和并由其管辖。参赛者同意,任何及所有双方无法解决,并导致由本竞赛造成或与之相关行为的争端,都应在北京具有有效司法权的法庭各别解决,不诉诸任何形式的共同起诉。参赛者进而同意,任何索赔、判决金额或奖品都不应超过竞赛奖金总额。

请将所有和竞赛相关的信件寄送到:
北京市复兴路15号138室
电子产品世界
“时代民芯”杯电子设计大赛组委会
邮编:100038
电邮:contest@eepw.com.cn

参赛者声明

参赛者提交任何竞赛作品,即表示声明并保证:

参赛者不受与雇主、共同所有者或其他人之间的任何知识产权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义务约束,它们禁止、限制或影响:(i) 参赛者对提交给主办单位的竞赛作品的所有权;(ii)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竞赛作品的权利;(iii) 主办单位和赞助商对上述一般条款中规定的对材料的权利。

参赛者的提交行为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未包含他人的机密信息。

1、 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应按时如实反馈大赛进度信息,使用组委会提供的软硬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以保证大赛的进度,组委会将记录这些信息,供专家组评审时参考;
2、 参赛队员要有法律意识,应保证组委会提供的产品及相关资料,在大赛期间只能用于参赛作品的开发、设计,不得挪作他用;
3、 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活动所有条款;
4、 组委会鼓励原创并具有一定实用功能和市场的产品化设计。

以上规则和竞赛格式属于北京时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公司简介|广告服务|投稿须知|社长信箱|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电子产品世界》杂志社 版权所有 北京东晓国际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2 ELECTRONIC ENGINEERING & PRODUCT WORLD.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