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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行业呼唤尺寸标准 部分品牌屏幕“缩水”

作者:万伟 时间:2008-07-15 来源:市场报 收藏

屏幕尺寸缩水 厂商各执一词

本文引用地址://m.amcfsurvey.com/article/85684.htm

  “这虽然算不上‘缺斤短两’,但平白窄了那么一点,心里就是觉得不舒服。”读者崔先生绝对算是个细心人,但也就是因为细心,本来想购买42英寸液晶电视的计划却“泡汤”了。崔先生生气地说,买电视就是冲着42英寸的大屏幕买的。

  但他拿卡尺量了量,却发现屏幕离42英寸差了得有1厘米。媒体记者对北京市家电市场进行调查发现,部分42英寸液晶电视的大屏幕“缩水”。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硬性规定进行规范。

调查部分屏幕“缩水”

  在北京北三环马甸桥的国美家电商城看到,都在降价优惠,原本1万多元的42英寸液晶电视直降2000元。笔者依次对10个家电品牌的42英寸液晶电视屏幕尺寸进行了测量,按照1英寸等于2.54厘米的换算,42英寸相当于106.68厘米,海尔和品牌的屏幕对角线长度是107厘米,还有一家是106.5厘米,剩下的7个品牌的42英寸液晶电视中,屏幕的对角线测量距离是106厘米的有6个,“误差”最大的一个42英寸液晶电视屏幕只有105厘米。

专家称尺寸缺乏硬性规定

  标注的都是42英寸的彩电,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参差不齐”的尺寸?面对这一问题,现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出厂时屏幕的切割技术和屏幕材质、品牌有所不同,各家电视机的尺寸可能会有一定误差,有些因为有坏点被切割掉了,有些则是为了美观,把电视屏幕边缘镶在电视框里。

  厂家标注型号为什么会“自由散漫”?中国电子商会家电产业研究专家表示,因为各品牌液晶电视屏幕的制作技术、切割工艺和材料选用不同,液晶电视的尺寸会存在一定误差,目前国家对此还没有硬性的规定。行业也希望尽早出台相关规定。在卖场笔者随机访问了5位已经购买了液晶电视的消费者,他们在买液晶电视时都没有对尺寸产生过怀疑。经提醒后,家住海淀的王女士也回家量了量自家刚买的32英寸液晶电视,“真的,少了1厘米多呢。”

  厂家在规格上采用模糊策略,算不算侵犯消费者的权利?“只有规范行业行为,才不会误导消费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直截了当地表示,管理者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尽早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说法。他认为,虽然目前行业内并没有明文规定液晶电视的尺寸和允许的误差范围,但厂商应在产品上标注具体的尺寸规格,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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